
期刊简介
《临床医学工程》杂志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(新出报刊〔2008〕946号),由国家医疗保健器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(广东省医疗器械研究所)主办的学术类科技期刊,以“服务于临床医务工作者和医学工程人员”为办刊宗旨。国内统一刊号:CN 44-1655/R,国际标准刊号:ISSN 1674-4659;国内邮发代号:46-130,国外发行代号:M8885。 《临床医学工程》刊名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,九三学社中央主席,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席,北京大学医学部主任、教授,中国科学院院士韩启德题写。 《临床医学工程》为“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”(编号:ZY0849),中国知网(CNKI)全文收录期刊;“中国核心期刊(遴选)数据库收录期刊”(编号GD084),万方数据-数字化期刊群(Wanfangdata)全文收录期刊;“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(全文版)收录期刊”(编号06-1063);中国人民解放军医学图书馆“中国生物医学期刊引文数据库”收录期刊;Airiti Library(台湾华艺线上图书馆)全文收录期刊。据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、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《2013年版中国期刊引证报告》,《临床医学工程》杂志影响因子(Impact Factor,IF)为0.526。 刊期及出版日:月刊,每月15日出版 国内发行:广东省报刊发行局 订阅零售:全国各地邮局(所) 国外发行: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 本刊文章不接排,不转版,方便查阅,方便复印。 欢迎临床医护、医学工程等人士投稿。 优先刊登基金课题论文,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。
河南大学学报(医学版)杂志征稿启事
时间:2023-09-06 11:44:19
《河南大学学报(医学版)》是由河南大学主办的综合性医学学术期刊,现为双月刊,设有“药学”“基础医学”“临床医学”“人文医学”和“综述”等栏目,面向国内外刊发最新科研成果,以促进学术交流、助力学科建设。我刊欢迎医学院校、科研部门和医疗机构的专家、学者、研究生踊跃投稿。
1 准备工作
请查阅我们发布的期刊简介、征稿简则、征稿启事和近期出版的期刊,了解《河南大学学报(医学版)》的性质、发稿范围、选题计划和组稿(报道)的重点,以及对稿件撰写格式的要求和约定事项等,确认您的著作稿符合我刊的收稿条件。
1.1 我刊对来稿实行三审制和同行评议制,以评价其创新性、科学性和规范性。为保证审稿工作的顺利进行,设如下收稿条件:来稿须遵循科研伦理准则和学术出版规范,内容符合我刊宗旨,结构完整、层次分明、体例规范。
1.2 我刊仅接收在线投稿。作者在投稿前需按以下要求准备好电子文档:原稿全文,限word文档和PDF文档,不得超过1000kB;原稿相关附件,jpeg图片文件(插图)不得超过1000kB,PDF文档(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函等)不得超过500kB。
2 投稿流程
由《河南大学学报(医学版)》官方网站选择(单击)“作者投稿系统”,进入作者工作中心。录入您的帐号与密码,登录后可以投稿、跟踪查询您的稿件信息、与编辑部交流等。
2.1 如果您还未拥有本系统的帐号(作者、专家、编辑身份),请选择“注册”,如实填写姓名(请用真实姓名)、邮件地址(请填写真实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)、电话等信息。如果您已拥有本系统的帐号(专家、编辑身份),请联系我们为您增设作者身份。
2.1.1 我刊与作者的联系方式为电子信箱和电话。为保障联络通畅,作者在注册时应准确无误地填写个人常用电子信箱和电话。若这些信息发生了变化,在投稿时应予及时更新。
2.1.2 学科一项关系到稿件的分派及审稿人的遴选,要求选至二级学科:点击选择列表中一级学科名前的根节点⊕,打开相应的二级学科列表,勾选二级学科名前选框□。请查阅GB/T13745-2009或从我刊官方网站 下载中心下载《医学及相关学科分类代码》。
2.2 登录成功后,可选择“导航式投入(推荐)”或“一步式投稿”进行投稿。
2.2.1 如果您是以专家(或编辑)身份登录,在投稿时则需要在标签栏的“当前身份【专家 更换】”中点击“更换”,将当前身份改为“作者”。同样,如果您是以作者身份登录,在审稿时则需要在标签栏的“当前身份【作者 更换】”中点击“更换”,将当前身份改为“专家”。
2.2.2 请认真阅读版权转让协议。若无异议,请点击“同意”,继续投稿;若有疑问,请致电(函)我们。
2.2.3 请认真填写稿件信息和作者信息。篇题名、作者署名应与著作稿一致;学科要选至二级学科(见2.1.2);拟投栏目要恰切。
2.2.4 请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文档。
3 后续事项
在收到来稿后,我们将及时跟进审理,并向作者注册的电子信箱发送相关信息。作者应通过信箱链接或登录本系统,在作者工作中心跟踪或查询您的稿件信息、回复修改意见、上传修订稿。
3.1 我刊审稿周期为3个月。在此期间,作者可登录我刊网站查询稿件处理情况。逾此期限,若未收到审理意见,作者可联系我刊终止审稿。
3.2 我刊对论文的专家评审、作者修订均设有期限。作者在收到修订通知后,应尽可能地在规定的时间内传回修订稿。若长时间得不到作者的回应,我们将终止此次稿件的审理。